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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时报】律师阅卷不用去法院了 上海三中院开通在审案件律师远程阅卷平台

2016年4月19日  浦东时报  第7版:浦东

  (记者 张敏 通讯员 陈颖颖 浦东报道)

  昨日,上海三中院开通了在审案件律师远程阅卷平台。当天,律师骆彦劼就在他的办公室,通过互联网进入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点击“申请阅诉讼材料”,选择进入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页面,经过律师身份审核匹配的自己代理的案件案号全部显示在页面上。该院介绍,这是全国法院首个开通的在审案件律师远程查阅诉讼材料的诉讼服务平台。

  据悉,在审案件律师远程阅卷平台是基于上海三中院开发的诉讼案卷即时扫描系统实现的一个突破。以前,法院诉讼案卷材料只有等到案件审结归档后,当事人或者律师才能联系法院进行查阅。上海三中院自主开发了在审案件诉讼材料即时扫描系统,把从立案开始形成的所有案件材料,都进行扫描生成文档,进行电子化管理。这样,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不再受纸质诉讼材料保管和流转的限制,也不用等到审结归档了,对于审理过程中的案件材料都可以申请查阅。

  案件代理律师只要进入上海法院网律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阅诉讼材料”,上海三中院在收到律师网上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回复。律师在接到“同意”的回复通知后即可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查阅,有效期为10天,超过有效期后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查阅手续。法院如果回复“拒绝”的,也会注明拒绝原因。

  “律师阅卷不用再去法院了。”律师劳裕仔也正在申请网上阅卷。他表示:“对于复杂的案件,以前到法院来阅卷往往不能在一天内完成,还得来回法院好几次。如果是简单的案件,来回法院花掉几个小时,阅卷反而就几十分钟,时间浪费很多。”

  对于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的上海三中院来说,解决诉讼便利问题具有现实意义。互联网远程阅卷一直是制约在线审判的一个瓶颈。上海三中院在上海高院的指导下,经过技术攻关,在确保诉讼材料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诉讼材料的远程查阅。

  据悉,对于有多名律师代理的案件,律师之间也可以同时查阅诉讼材料,有利于律师之间的沟通协作。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表示,信息化是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同时也是提升诉讼服务效能的支撑和保障。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将以“互联网+”思维和用户体验思维,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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