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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报】“风云无双”游戏被判侵权

2016年4月15日  中国知识产权报  10版:商标周刊

  本报讯 一方系创下过亿点击量的网络小说《凡人修仙传》的著作权人——“起点中文网”运营商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玄霆公司),另一方为“风云无双”游戏的经营者——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畅游公司)。因认为畅游公司未经其许可在搜狗推广链接上擅自使用“凡人修仙传”字样进行宣传和推广“风云无双”游戏,侵犯了其享有的“凡人修仙传”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玄霆公司将畅游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万元。

  日前,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一审法院关于判令畅游公司刊登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的原审判决得以维持。

  据了解,玄霆公司诉称,畅游公司未经许可在搜狗推广链接上擅自使用“凡人修仙传”字样进行宣传和推广,侵犯了玄霆公司享有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玄霆公司持有的《凡人修仙传》小说构成知名商品,其名称“凡人修仙传”系其特有名称,畅游公司擅自使用了该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玄霆公司将畅游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畅游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承担玄霆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5.3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定畅游公司侵犯了玄霆公司享有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构成对玄霆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并据此一审判决畅游公司刊登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同时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万元。

  随后,畅游公司与玄霆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畅游公司对“凡人修仙传”的涉案使用行为,足以导致相关消费者产生涉案推广链接所链接的游戏与涉案商标相关联的混淆和误认,侵犯了玄霆公司享有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时,二审法院认为“凡人修仙传”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属于知名商品涉案小说的特有名称,畅游公司的涉案行为刻意攀附涉案小说《凡人修仙传》知名商品的商誉,利用了原属于玄霆公司的竞争优势,是俗称为“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综上,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王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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