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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完善五项机制 推进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

2016年06月15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记者近日了解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五项措施,并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意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针对部分疑难复杂案件、争议焦点较大案件和涉及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事项的案件,上海三中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庭前会议由法院决定召开,当事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申请,法院可以根据审判案件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召集。控辩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展示证据,交换意见,对庭前会议中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庭审举证质证可简化,对争议较大的,庭审时作为重点调查。

  与此同时,三中院还制定了《关于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依托庭前会议,预先排除非法证据,通过辩方提供的相关证据、线索和控方关于证据的举证,力争在庭前排除非法证据。加大法庭调查力度,精准识别非法证据,若认为存在非法证据可能的,休庭以进一步调查核实。

  上海三中院还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制订《关于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意见(试行)》、《诉调对接工作操作规则(试行)》,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8家专业社会调解组织签订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设立调解评估指标,推动调解机构有序竞争、有效评估,加强调解工作培训和交流,充分激发多元解纷的实效。

  记者了解到,该制度建立以来,共调解成功5件。

  此外,三中院还建立健全律师远程阅卷机制。开通全国首个在审案件律师远程阅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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