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10:12:57

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主动作为提升知产执行案件效果

今年以来,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共受理知产民事执行案件52件,办结35件,经分析,上述案件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案件执行标的较小,通常在10万元以内,部分案件标的仅万余元。二是被执行企业规模较小,地址隐蔽,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往往不是实际地址,难以找到实体店,多数仅有淘宝店铺,履行能力较差。三是执行地域范围大,赴外埠执行天数明显多。执行涉及十余个省市,其中有些案件需要在多个省市之间往返执行,人均赴外埠执行30余天。针对上述情况,该院主动作为,靠前一步,积极探索适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执行机制。一是主动增加查控手段。针对小公司多的特点,在传统的“五查”措施(银行、工商、房地、车辆、证券)基础上创新举措,增加固定的第六查,发函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查询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信息。一些案件被执行人在传统银行账户上存款不足,但支付宝账户内则资金充裕、往来频繁,完全能满足案件的执行;即使支付宝账户内并无资金,查封账户也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被执行人在压力下往往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二是主动接触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尚可的情况下,改变先查控财产再接触被执行人的通常做法,在查控财产的同时主动接触被执行人,讲解“限高令”、纳入失信执行名单制度等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主动优化执行流程。坚持落实“两个第一时间”,在接到执行裁定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对被执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情况。为保证执行速度,执行局灵活调配人员,畅通工作衔接,并确保随时有人处理突发情况,做到不拖延、不虚化、不遗漏,案均执行标的清偿率达到94%,向上级投诉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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