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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三“智”让知产执行更专业——上海三中院破解知产案件执行难实录

2016年12月12日  人民法院报  第一版

(本报记者 严剑漪 本报通讯员 牛 贝)11月15日,上午9时10分。上海市真光路某股份公司的13楼会议室内,一起大型计算机软件诉前证据保全正在紧张进行。2名承办法官、6名执行人员、12名技术专家、6名法警、1名技术调查官,以最快的速度分6组对公司6个楼层的500台计算机涉案软件进行证据保全。

    “知识产权案件是关于智力劳动成果的案件,它的执行不同于一般案件,必须运用巧劲儿去智取,要将审理前的证据保全、审理中的财产查控、生效后的强制执行,三者同时兼顾,这样才能固定侵权证据、准确查明事实,最后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兑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良告诉记者。

    智力:专家+技术调查官

    凡是上海的知产法官都知道,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有点儿特殊,该院自2014年12月28日成立以后,便与上海三中院合署办公,采取“行政(党务)合署、审判独立”的运行模式。换言之,知产案件的审理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负责,知产案件的保全、执行等工作则全部交由上海三中院来完成。

    知产案件的执行是个专业活儿,不仅涉外因素多、社会影响大,而且被执行的财产涉及的是无形财产,法官没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前瞻性,很难胜任。

    “知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中,有95%以上是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案件,在这类案件审理中,权利人往往提出诉前、诉中保全申请,如涉及侵权证据的固定等,如果发生一点闪失,就会对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产生影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深有感触。

    为解决这个问题,上海三中院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技术鉴定”的技术事实查明认定制度体系向前延伸了一步,从审理延伸到诉前保全,一方面委托外部机构指派技术专家参与保全,另一方面借助内部技术调查官双管齐下协助保全,形成了“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技术调查官”的执行新模式,高效实施诉前证据保全。

    “电脑编号:F1,软件名称:SQLserver2005,cpu i3-2130,20台网络SQLserver……”

    11月15日,记者在现场看着技术专家朱皓一边低头查看电脑内安装的windows软件的版权信息,一边轻声告诉旁边助手,助手则迅速将这些信息登记在计算机软件抽查情况表中。

    这是一次普通的诉前证据保全,不久前,微软公司请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被申请人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的计算机、服务器,以及其他设施设备上复制、安装及使用的10余种Microsoft Windows微软服务器系列操作系统计算机软件、微软办公系列计算机软件以及微软视窗系列操作系统计算机软件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全。

    考虑到被申请人工作场所的计算机数量较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函,希望给予协助支持。协会指派了12位计算机专业的技术专家前来参与保全,这些专家分别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

    朱皓在计算机软件方面的鉴定资质已经有6年多,他向记者介绍:“这次我们的任务是固定、查看涉案计算机、服务器的版权信息和著作权人信息,对这些客观事实进行固定。”

    在查看完每一台被抽查计算机后,朱皓都会拿起相机仔细地对电脑屏幕上的信息进行拍照备案。“为保证证据固定的客观性,我们采取这种非接触式的固定方式。”?下转第四版

    除了12位专家外,法官身边还有一位特殊的专家——法院的技术调查官张颖。

    “这个案子专业性很强,可能会出现需要由法官和技术调查官共同判断的状况。”承办法官吴盈喆说,“12名技术专家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技术调查官则是法官与技术专家沟通的‘桥梁’,他们将晦涩难懂的技术语言转化成法官可以理解的术语,同时参与保全,这对今后此案的技术调查也有很大帮助。”

    智慧:快速反应+联动保障

    在上海三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叶平的脑海中,一年半之前的那次保全行动仍然记忆犹新。

    2015年6月15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进行首例涉计算机软件诉前证据保全的前一天,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上海三中院执行局全体人员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二庭法官、法官助理商讨到很晚,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一一进行预判,并联合上海三中院法警支队、研究室共同完善保全预案及内部分工。

    “明天如果被保全公司阻挠不配合、机房忽然断电、计算机有密码锁定等情况,该如何处理?”叶平清晰地记得当时讨论的内容。

    法官们心里都明白,如果保全“打草惊蛇”,那么侵权人销毁计算机上的软件程序易如反掌,只需一键清理就能直接导致证据的全部灭失。所以,与对方“比智商”“比赛跑”,法官必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保住证据。

    翌日,知产法官和执行法官、技术专家一同来到被申请公司。执行法官清点组在第一时间对保全场所内的所有计算机、服务器进行编号,清点数量并制作清单;现场控制组的法警对公司人员进行控制、清场、外围警戒,避免相关人员接触计算机;笔录组的知产法官送达文书,并负责应对紧急情况;摄影摄像组则对保全过程进行全程拍摄记录,保证司法过程的公正透明。

    “这是一次成功的联动保障,打通了审执衔接,提高了诉讼保全裁定的执行效率和准确性,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保全方法和思路。”叶平说。

    智取:缜密思路+网络查控

    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查控已经成为上海法院的日常执行手段,任何一名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都可以通过银行、工商、房产、证券、车辆等部门的数据系统进行搜索,也就是执行法官们熟知的“五查”。然而,知产案件的执行有时候仅靠“五查”还不够。

    2015年11月,上海三中院执行局收到了8起知产执行案件,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多为小企业、小商户,案由多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执行标的额都比较小,在10万元以内。

    “看似小case,执行起来却颇费脑筋。”执行法官林炜告诉记者,法院通过常规的“五查”手段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却没有查到可执行的财产线索。

    怎么办?林炜想到,如今互联网金融交易高度发达,很多小商户的主流交易模式都是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可不可以在支付宝账户里找到财产线索?

    上海三中院执行局向支付宝公司发函,很快得到对方的积极回应。果不其然,不少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财产,从此,支付宝账户成为执行局必查的一环。

    “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在传统银行账户上存款不足,但支付宝账户内资金充裕、往来频繁,完全能满足案件的执行。而且,即使支付宝账户内没有资金,查封他的账户也可以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被执行人在这样的压力下往往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林炜说。

    除了支付宝,执行法官还想到了淘宝。

    在杭州耐德制冷电器厂申请执行的一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是一家注册在上海金山区某经济开发园区的企业,但日常经营地并不在该开发园区,执行法官多方寻找也查不到被执行人住所及其财产。

    细心的执行法官张德毅发现了网购被执行人产品的发货地址和联系电话,原来这个“老赖”躲在了奉贤一处偏僻的租赁用房内!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奉贤,将被执行人抓了个正着。

    “现在我们已经通过淘宝网购地址,来拓展案件查找当事人线索的渠道。”叶平说。

    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上海三中院根据知产案件特点,不断创新保全和执行模式,已办理知产保全案184件;受理执行案件66件,执结40件,执行标的总金额567.42万元,案均执行标的清偿率达到90.16%。

    “上海三中院和上海知产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承担了深化改革的重任。探索适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保全、执行机制,攻克执行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既是我们的改革任务,也彰显了我们的改革成效,是落实严格保护司法政策、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充分体现。”王秋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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