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23:00:34

上海知产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2016年,上海知产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的知识产权案件96件,调解成功23件,调解成功率24%。具体做法:一是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打造专业化平台。针对知产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与软件、生物医药等行业协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家社会组织和机构签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吸收社会资源扩充调解队伍,提升调解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有机互补。二是拓展诉前调解案件范围,形成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对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的重要作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愿再进入诉调程序,如当事人不同意,则转入诉讼程序,该项举措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得到调解,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三是内部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参与诉前调解。立案庭负责安排调解员、审核调解笔录、出具法律文书等工作,知产庭负责联系当事人、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当场释明等工作,院内沟通机制日臻完善,配合协作的效果日趋明显。四是引入调解员定期驻院,实现立案审查和诉前调解无缝对接。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每天派驻调解秘书,上海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三派驻调解员和助理。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调解员直接进行沟通和疏导,有效固定争议焦点,耐心分析涉诉纠纷,力争提高调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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