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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天平】法官风采丨徐燕华:不忘初心,一路旌旗一路歌

2017年3月6日  浦江天平(微博)

“从小我就有一个法治梦,曾经想做一名警察。”说这话的时候,徐燕华忍不住笑了,梨窝浅浅,“后来受影视剧等各种影响,慢慢对法官职业有了向往。”

徐燕华,2016年度上海法院个人二等功,上海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自2005年起开始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十余年来,她先后审结过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回顾这一路走来,也曾经历风雨,但徐燕华坦言,对于知产审判的热情,从来不曾减弱。

 

追求办案质量和效率

2009年6月17日,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将盛大网络告上法庭,指责后者在网络文学市场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一年后,法庭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被告的行为具有正当性,不构成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作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上海市首例垄断纠纷案,这个案件在当时的意义不言而喻。徐燕华参与审理此案,时至今日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记忆犹新。

“对我个人来说还是印象蛮深刻的。当时《反垄断法》刚刚开始实施,大家对于《反垄断法》究竟如何审理,法律制定与实践衔接究竟应该怎样,还不是特别有经验。”她说。原被告双方都是文学领域的知名企业,因为知识产权纠纷引起反垄断诉讼,对于相关市场如何鉴定,究竟有没有支配地位,被告有没有滥用行为等都存在争议,在业内外也引发了广泛关注。

“拿到案子之后,所在庭的庭长与合议庭的成员一起群策群力。案件最后的处理,也给我对于反垄断法的理解带来了很多帮助。”徐燕华说。

一审判决后,不少法律人表示,此案的审理,对未来的类似案件有借鉴的意义。

近年来,徐燕华办结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如华联超市诉世纪华联超市、浙江五芳斋诉上海杏花楼、卡地亚诉铭坤陶瓷公司、王建人诉上海振鼎鸡、国安票务诉上海携程以及多起涉世博案件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所办的案件中有3起入选本市知识产权保护10大典型案例,2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50大案例。

在审理过程中,徐燕华注重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案件审判的延伸效果,对两起案件的被告作出了民事制裁决定,对两起案件的被告发出了司法建议,均获得了回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她还注重裁判文书制作和庭审质量。由她撰写的多个裁判文书分别获得法院2006年、2008年裁判文书评比二等奖。而由她主审的案件也被评为2012年全市法院示范庭审。

进入上海知产法院之后,徐燕华又获得了2015年嘉奖,2014-2016年度上海知产法院优秀党员,2015-2016年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机关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度更是荣获了上海法院个人二等功。

 

“女汉子”的不断成长

几乎每一个法律人都有做法官的梦想,因为这个职业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可赴任后,徐燕华渐渐明白,要做好一名法官,尤其是一名好的知产法官,其实并不容易。

知产案件最关键的就是要对证据进行固定,以及对于事实进行查明。因此,知产法官和其他法官不一样的地方在于,除了开庭、写判决之外,在审理中还会经常碰到需要到现场勘验的情形。

“庭里女法官特别多,我们经常说自己是‘女汉子’。”徐燕华笑笑,“有的时候勘验现场特别艰苦,好几次甚至要爬到锅炉里去。”但她却感恩这样的经历,认为这给自己的综合能力带来很大的提升。

此前,徐燕华受理了一起案件涉及大型企业柳州化工,相关设备都需要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勘验。作为一家大型企业,机器设备一旦停止运行,每天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将近500万一天”。但是原告方面非常着急,一方面希望能够保全证据,另一方面也催促着现场勘验。

“我们当时考虑了很多,因为要协调双方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成本,和双方进行了一个长时期的沟通。”徐燕华说。沟通的结果是,等到企业停产之时再进行现场勘验。

协调好之后等来了企业的停产通知,徐燕华立即着手准备工作,因为案件中还涉及到一些技术事实的查明,需要相关专家辅助,她通知技术调查官一同前往。

勘验当天正值酷暑,天气十分炎热,而现场不仅没有空调,也没有通风设备,还有很多蚊蝇。环境虽然恶劣,但徐燕华团队却丝毫没有马虎,几乎是摒住呼吸,用最高的效率完成了现场勘验工作。

最终,法院根据勘验结果,结合说明书、附图等其他文件认为,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两被告的行为未构成对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侵犯,无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徐燕华看来,知产案件的审理对法官的协调沟通能力也有很高要求。譬如现场勘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着极大的对立情绪,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必须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决断能力。

让徐燕华觉得幸运的是,法院经常会有专业方面的培训,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也很多,对于法官专业知识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2012年,她受派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了为期六个月的学习交流。“当时所在部门主要从事无效审查,和我平时审理的侵权纠纷是对应关系。”这样的交流学习,不仅让她获取了很多专业东西,也帮助她与专利复审委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孜孜不倦的学习,让徐燕华在办案中体现了较强的开拓性,对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敢于探索和研究,总结出相关的审判思路,并形之成文,使理论与实践良好结合,由她撰写的《近似外观设计的判断》、《侵犯录音制品制作者权的认定》、《附图中的实施例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等入编高院《知识产权案例精选》,并多篇案例入选本院的案例集。2016年,在院庭长的安排下,徐燕华牵头撰写《外观设计侵权纠纷指引》,为今后的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审理制定了相对具体的规则。

从事法官工作这么多年,经历了风风雨雨,也有不如意的时候,但是不变的是对知产审判这份事业的热爱。

“不忘初心吧。”徐燕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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