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产法院首次在刚建成的互联网法庭就三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裁定。
该三起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外地,考虑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且当事人均无新的证据提交,在与各方当事人事先沟通并征求其同意后,合议庭决定在互联网法庭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为确保本次视频开庭的规范和流畅,合议庭在传票送达、当事人身份核验、笔录签署等方面都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与技术部门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和最后陈述后,合议庭经过休庭评议,当庭做出裁定。三起案件的审理共计用时不到一个小时,大大方便了当事人,省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时间和费用。下一步,我院将在实践基础上,认真总结梳理远程视频开庭的相关审理规则和做法,更多采用远程开庭的形式审理案件,加大信息化在案件审理中的深度运用,切实体现 “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成效,切实提高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