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 08:14:07

上海知产法院创新尝试附条件调解成功审结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10月15日,上海知产法院创新方法成功调解一起专利侵权案件。该案原告华奥公司于2015年4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调压阀(自力式低压泄压阀)”外观设计专利并于同年11月11日获得授权,其认为被告自动化仪表公司制造、销售的SP6100自力式单座压力调节阀构成侵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被告认为其享有先用权,原告专利属于现有设计,其已经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两次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该专利权有效,故被告第三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承办法官在厘清案件事实基础上变通调解思路,提出附条件调解方案;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被告第三次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则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支付原告款项;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则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该方案,该案遂以调解结案。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往往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而专利侵权案件权利稳定有效是诉讼基础,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决定为依据,专利确权程序时间长,导致该类案件普遍审理周期较长,本案中法官提出的附条件调解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阅读次数: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