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06:15:58

人民法院报:准确界定知识产权归属 依法保护技术创新成果

本报讯 (记者  陈  凤  通讯员  凌宗亮  许  堃  陈诗若)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至2022年技术创新成果权属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据悉,2015年至2022年,上海知产法院共受理技术创新成果权属纠纷一审民事案件489件,占同期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总量的3.75%,结案434件,案件数量整体呈稳中有升的态势。

白皮书显示,技术创新成果权属案件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从当事人情况看,创新主体以公司为主。在受理的案件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公司的案件达到99.18%,仅4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为个人。二是从纠纷类型看,以专利案件为主。其中,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09件、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件145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35件。三是从案件起因看,以职务与非职务成果争议为主。其中,128件案件发生纠纷的原因在于员工擅自将本属于单位的技术创新成果据为己有,单位请求法院确认相关技术方案构成职务发明。此外,还有因合作研发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引起的纠纷,或者因技术方案被窃取、抄袭而引起的纠纷。四是从案件结果看,原告胜诉率较高。在判决和调解结案的案件中,技术创新成果归原告所有的案件占比达67.62%。

在技术创新成果权属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上海知产法院总结提炼出四项裁判规则:“有约定,优先按照约定”“谁投资,谁享有权利”“谁创造,谁享有权利”“谁破坏创新,谁必然承担责任”;并提出四点建议:完善制度规定,织密保护创新的“防护网”;健全流程管理,筑牢保护创新的“防火墙”;强化协同保护,弹好保护创新的“协奏曲”;严惩不诚信行为,敲响保护创新的“警示钟”。

本次发布的12个案例,集中体现了审判情况通报中明确的案件裁判规则,反映出创新主体的权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合作创新的契约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保护创新的证据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尊重创新的诚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多角度展现了上海知产法院在保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尊重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的智力和资金投入、准确界定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依法严厉打击在创新活动和诉讼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作用,为创新主体依法有效保护技术创新成果提供行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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