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06:16:10

送达裁判文书——冯秋芳,林晓雯

(2016)沪73民初535号

冯秋芳、林晓雯:
    
本院受理林启明诉侯振清、陈希平、王仲叔、冯秋芳、林晓雯、上海宝产轻型房屋有限公司发明创造发明人署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沪73民初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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