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01:47:58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

(2016)沪73民初384号

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街道康亮眼镜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诉你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经营部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本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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