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 17:56:13

送达裁判文书——运城市宇泽工贸有限公司

(2015)沪知民初字第429号

运城市宇泽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帝斯曼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DSM IP ASSETS B.V.),帝斯曼先进表面有限公司(DSM Advanced Surfaces B.V.),帝斯曼(中国)有限公司诉上海赛肯森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运城市宇泽工贸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5)沪知民初字第42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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