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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奕风实业有限公司
(2016)沪73民初576号
上海奕风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蔡凯诉你公司、上海真学文具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09时15分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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