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预交申请费:
申 请 费
申请保全所涉财产的价值
申请费交纳标准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30元
1000元-10万元
1%+20元
10万元以上
0.5%+52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0、14、20、38条。